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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本条规定,交强险免责原因仅包括受害人故意一项,不包括醉酒事故。《...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并没有将酒驾车辆排除在被保险情况之外,但在现实生活中酒驾车辆发生事故一般先由保险公司进行垫付,后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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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交强险也应该赔付,赔付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更换救治费用的情况下,如果事故是酒后驾驶员造成的,保险公司可以向酒后驾驶员索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前款列的情况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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