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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行为人属于被胁迫,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胁迫人是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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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家人安全胁迫犯罪,行为人属于被胁迫,可以免除刑事责任或者减轻刑事责任。胁迫人是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胁从犯是我国刑法的独特体例。它有两个特征:一是在主观上行为人虽然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但从其内心而言,行为人本不愿意或不完全愿意参与共同犯罪,只是由于受到他人的暴力威胁才参加了共同犯罪。二是在客观上行为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的实施,但是其犯罪行为显得比较消极,缺乏积极主动精神。
行为人因被胁迫而参加犯罪的,同样构成犯罪,是为胁从犯。但是应当按照行为人的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勒索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勒索参与犯罪的人。
胁迫他人犯罪是会构成主犯的按照中的主犯处罚。胁迫他人犯罪、并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处罚:胁迫人按照主犯处罚,被胁迫人属于胁从犯。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共同犯罪人中的主犯和从犯,虽然作用有所不同,但从主观上来说都是自觉自愿地参加犯罪的,他们在共同犯罪中都居于主动地位。而胁从犯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是被动地参加犯罪。胁从犯本来没有犯罪意图,因为遭受他人的威胁强迫,为了避免本人及其近亲属遭受伤害或不利,不得不实施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乃是受胁迫的结果,其主观上不愿意犯罪,或者说实施犯罪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他的意愿,其参与犯罪具有一定的消极性。胁从犯是我国刑法中特有的共同犯罪人的种类,是我国“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政策中“胁从不问”在刑事立法中的体现和发展;由于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小于从犯的作用,因而对胁从犯的处罚上要轻于从犯.这一观点是当今理论界关于胁从犯的“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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