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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对国三柴油车进行审车限制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将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及没有加装DPF(柴油颗粒过滤器)的国三重型柴油货车和私自停止D...
随着国家六项标准的实施,国家三辆车的报废也成为车主关注的焦点。目前,一些地方已经禁止国家三国四辆车获得许可证,甚至有些车也不需要年检,直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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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对未达到排放标准和未安装DPF(柴油粒子过滤器)的国家三重型柴油卡车和擅自停止DPF运行的,取消车辆运营证,强制废弃。也就是说,为了不符合标准,为了设置DPF的国家三车不仅受到限制,还被强制废弃。
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但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lO年。延缓报废使用的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延缓报废使用的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年限调整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延长使用期间每年定期检验4次。 4、上述车辆定期检验时,一个检验周期连续3次检验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 7)规定的,收回号牌和行驶证,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后,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籍过户登记。 5、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6、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它类型的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的通知》(国经贸经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07号)执行(注:轻型载货汽车是指厂定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的载货汽车)。右置方向盘汽车报废的管理,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右置方向盘汽车管理的通知》(公交管183号)执行。 7、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1、没有政策强制废弃国家三辆车,2018年汽车废弃规定正常执行。2、交通部《汽车强制废弃标准》第七条明确规定,私家车的废弃条件只能行驶距离达到60万公里,但现在很多国家的三辆车不能行驶60万公里。3、另外,轻型货物.大型货物的强制废弃年数是10年,但最高可以延期5年,因此国三卡车的强制废弃年数不是8年,也不是10年,而是15年。4、但是,2018年的政策上国三车虽然没有被废弃,但现在限制国三车的政策明显增加,国三车的通行范围明显减少,2018年国三卡车的限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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