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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赔偿。有赔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治疗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用,支付证明书,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束后确...
1、法律适用方面 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审理“医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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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是指患者及其亲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或者差错,并因此造成患者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害事实,从而引发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诉求的民事权益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只要行为人的过错造成了他人人身、财产等民事权益损害,受害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没有限定这种损害的类型和程度。患者方只要认为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侵犯了其生命、健康及财产等民事权益,并造成了损害事实,即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类纠纷既包括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也包括医疗事故之外的其他医疗损害引起的民事赔偿。
1、医疗费用;2、失业费用;3、陪护费;4、住院食品补贴;5、残疾生活补贴;6、残疾电器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的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鉴定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以下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失业费用: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失业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食品补贴:不超过15年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6)残疾电器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电器的,由医疗机构证明,按普及电器费用计算。(7)丧葬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用补贴标准计算。(8)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死者或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和无劳动能力为限。16岁以下的,支持16岁。16岁以上但无劳动能力的,支持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9)交通费用: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10)住宿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贴标准计算,凭证支付。(11)精神损害安慰: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用计算。造成残疾的,赔偿年限不超过6年。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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