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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两处加起来一起申报。依据相关规定,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哪个,工资的计算是否包含两个岗位的工资,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拒绝劳动合同以外的岗位,或者是要求公司支付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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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哪个,工资的计算是否包含两个岗位的工资,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拒绝劳动合同以外的岗位,或者是要求公司支付另外的工资。公司私自调换岗位违反劳动法的,用人单位调岗应和员工协商一致。
关于你问的一月份加班工资怎么算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1、劳动法规定的月薪计算天数为21.75天。 2、法律规定《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两份工资,意味着你有两份工作或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即与两个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据你所述,只能这样理解。但我国劳动法不认可同时与两个以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你在同一时期只能与一个单位产生劳动关系。能够证明你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不仅仅是工资条,同事的证明也同样可以。只要有同事证明你在单位工作,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是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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