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答: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
要补交申请材料的。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并不必然意味着行政复议申请的成立,行政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也并不因此开始。行政复议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通知书要求提交补正材料。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超过补正通知书载明的补正期限补正,或者补正材料不符合补正通知书要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不予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否则可推定自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的目的,是要确定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清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应当受理,只有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前,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才有意义。因此,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申请人在提起复议申请时提供的相关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情况,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全的对于此类行政复议申请,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直接决定不予受理或者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这样做既没有充分的依据,也不利于保护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权利。因此有必要对材料补正的期限、内容、次数、效力等作出规定。《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补正作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6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