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于老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是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按顺序可作为其监护人的。 如果有其他...
老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先由其配偶担任监护人,配偶无法担任的,由其子女、其他近亲属按顺序担任,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被监护人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老年人监护人的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对于老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是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按顺序可作为其监护人的。如果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人,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担任。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有关监护人的确定程序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在亲属中确定监护人时,可以按照法定的顺序来进行处理,只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监护人进行认定,如果法定监护人不存在的,也可以按照指定监护来进行处理,需要按照上述内容签订监护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