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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户籍被注销,可以由当事人到所在地区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依照当事人实际情况申请办理恢复沪籍手续,或申报沪籍手续。《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
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通常情况下,符合《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规定和主动退学的将被注销学籍。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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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部门是公安派出所,户口的注销需履行一定的程序的,你可向原派出所咨询。有可能你的户口还在的。如确实注销,可要求派出所恢复户口。如其不肯恢复,可向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2、在当地派出所询问,也可以找管你们辖区的民警!由于注销户口,再恢复一些手续比较多,正常恢复期在半年以下,经过级级录入批复,再不行直接到市公安局户档办公室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和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问题属于行政政策问题,并不属于法律层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双户口是违法行为,不能恢复,有可能还会追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一经发现,会注销其中的一个户口,以保证一人一户口,维护社会稳定。
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娘家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恢复户口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再办理离婚事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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