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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增加了生育奖励假、取消了晚育假。据此,本市调整了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凡参加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
一、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以下简称‘女职工’)生育或者引、流产,每月5—25日参保单位应携带《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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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 2、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生育医学证明》(上海市生育需提供); 4、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的出院小结或病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外省市生育需提供); 5、注明产妇生育情况病历证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译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需提供); 6、实名制结算账户卡; 7、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以上就是关于北京生育津贴男方领取的材料的规定
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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