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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公司的独立机构,需要独立地行使属于它的职权,因而公司法对董事会规定了如下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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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即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无法继续经营的状态,法院宣布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有下列法律规定: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5、《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承担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分为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两种组织形式,根据公司组织形式的不同,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不同。 如果是股份公司,则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如果是有限公司,则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在此情形下,有多种产生方式。比如规定有股东会选举产生,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者在章程中直接规定由某一方股东(自然人股东的情形)出任或者推荐,或者直接规定某人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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