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暂时没有对残疾人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暂时没有对残疾人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暂时没有对残疾人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但是对持区、县以上民政部门、残联有效证件的残疾人取得的以下所得,可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1.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按应额减征50%的。稿酬所得可先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即按应纳税额减征30%),再按本条规定计算减征的数额。2.个人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取得的所得,区别情况分别予以减征: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元(含5万元)的,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不再给予减征照顾。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可享受此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小的,注册费、协会费、管理费减半征收。规模较大(聘请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90%收取,个别协会费适当收取。(2)经验证,确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报告局同意后,可免除注册费、会费和管理费。(3)独资企业、合作企业中残疾人就业人员达到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处理,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征收。(4)残疾人领取独资企业,合作企业的,注册费减半征收。(5)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像、视频租赁等经营,规模小,管理费免除。如果规模较大(雇佣帮手),残疾就业人员达到30%以上(含30%),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50%收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限额: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9人已浏览
6,871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1,6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