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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应进行刑事处罚的;不满十四周岁应免于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损害后果,及时改正的;以及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处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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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辨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辨权,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有行政机关的印章。行政处罚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机关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处罚决定书上的印章不仅表明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而且也是行政机关实施处罚意思表示最终形成的标志。如果没有行政机关盖章,不能认定行政处罚成立。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所给予的制裁,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当事人在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不受该决定的约束,即行政处罚尚未产生法律效力。因此,《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第40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这里我们就能够了解国家对于行政机关不成立的相关情形,其实根据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就能够看出,如果当事人提出了相关的事实的话,那么这种行政处罚就是不成立的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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