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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也就意味着分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接继受的。但是...
根据《公司法》,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但是,民事诉讼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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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处理流程如下:1。首先,您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并与第三方(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资金的支付等事项,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其他股东需要向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大会,经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后,免除转让人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法按照原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4、需要召开新股东大会,经新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法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公司章程,并在新公司章程中签署并盖章。6、股权转让协议后股权转让协议。
我国《专业代理管理办法》中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我国目前的专利代理机构有三类:(1)国务院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部,可承办国内外专利代理事务。我国《专利法》第20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委托其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2)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专利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3)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专利管理机关同意可以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我国《专业代理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不得以其单独名义办理专利代理业务,其人事、财务、业务等由其所属专利代理机构统一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办事机构的业务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专利代理机构跨省设立办事机构的,其办事机构应当接受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和监督。上述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代理业务,应当有委托人提交的委托书,写明委托范围,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专利法》中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当然言外之意是也可以自行办理。《专利法》第19条还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一般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上海专利事务所或者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和香港永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代理。
被债权人申请破产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如果是基于破产宣告后的原因对破产财团享有债权,则为财团债权人。 (二)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三)必须享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没有物的担保,而从债务人一般财产中受清偿的请求权。对物的请求权只是破产法上的别除权。 (四)必须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不受法律保护和不能诉求的债权(如自然债权),不是破产债权;可以诉求,但债务标的不能强制执行,也不能成为破产债权,其债权人都不是破产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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