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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76条1款规定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权的权利,具体如下: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 (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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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不是犯罪,而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真实、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权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档案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此条法律规定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简单地说是规定如何审理刑事案件,有关刑事案件的量刑,要参考刑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作出判决:(一)起诉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五)案件事实部分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当依法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予认定;(六)被告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七)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八)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且不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免除刑事处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无罪的证据材料,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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