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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家电坏了维修谁出钱,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由承租人...
租房家电坏了维修谁出钱,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电器是承租人过错导致损坏的,由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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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约定的,出租房的家电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维修事项未作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出租屋的家电坏了之后,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家电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维修费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双方当事人对维修事项存在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1、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限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商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招致房屋发生破坏性意外,导致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职责由两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商定” 2、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受维修职责。 3、对于房屋附属物的维护由业主这一商定,能够解释为仅维护不修缮,若另一方主张包括修缮,能够主张该部分为格式条款,且订立合同是另一方未对这一条进行解释。 4、如果出租人始终分别意,建议向法院诉讼,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对于电视机自然损坏这一情形,需要由你举证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1、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网友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租赁房子及家电的维修义务,那么按照租赁合同里租赁物及相关设施的维修条款进行处理。 2、租客故意破坏家电,由租客负责维修费用。 3、租赁合同未约定,双方协商处理。 家电因自然消耗,或者租客合理使用导致故障,一般应该有房主承担维修义务。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网友称自己正常使用过程中,冰箱突然停止制冷了,那么应该由房东承担维修义务。 若房东不履行维修义务,租客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房东出。(合同法第221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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