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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偷能,遗失不能。但是遗失能帮助你看下现场有没有监控,如果看到被人捡走,可能涉及非法侵占,可能会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
公安机关经初查,确实被盗300元的东西,是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受理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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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只能说当事人的媳妇是法盲。如果警察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恐吓、刑讯逼供等行为,当事人完全可以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投诉,要求对办案警察进行处理。对警察所制作的笔录也可以进行排它,该笔录证据是无效的。对所造成的民事损失,有权要求国家赔偿。事发后不走法律渠道,而是私自踢警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无疑。
老是被家暴可以报警的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是应当及时出警的,如果警察不出警。可以向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上一级领导投诉,如果构成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遗失物品警察不受理怎么办 物品丢失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当事人对不立案有异议的可提起行政复议。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案件是要给一张不予立安通知书,上面明确写明不予立案原因。如果想反映可以去可以到它的上级机关申诉,县、区公安局的督查队或是信访办公室,可以搜集证据报案,警察如还不作为,可投诉或者找检察院申诉反映请求立案监督。 二、遗失物品报警后公安机关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2、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3、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4、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三、遗失物品可以立案吗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 (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那么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 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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