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车祸死者35岁,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所有亲属的,如果父母都在世,则父母两人都有份;2、如果死者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则需要赔偿他们被扶养人生...
要看死者居住地或户籍,以及小孩和父母的年纪,还有就是承担事故的责任。如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车祸死者35岁,死亡赔偿金是赔偿给所有亲属的,如果父母都在世,则父母两人都有份;2、如果死者的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则需要赔偿他们被扶养人生活费3、
如果对方全责,按照江苏省的城镇标准赔偿,金额在80万至100万之间。如果有不清楚的,建议您带好相关资料,联系律师面谈,给予你相关的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每年都不一样,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这里面很多都是根据实际情况实际消费决定的。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