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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赔偿项目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
1、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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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家属的赔偿就不会涉及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计算至十八周岁、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而是另外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费用。所以在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需要根据责任、户口;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死亡赔偿金。具体数额各地不一样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抚养人人数及年龄。2;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精神损失费。5、其他的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3。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当地生活水平、保险等综合计算。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赔偿项目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至于每个赔偿项目赔多少,如何计算与很多细节有关,如死者的年龄、户口类型、受诉地法院的选择、被抚养人的人数及年龄,而这些项目中主要的是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X 20年,75周岁的以5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随年龄增长,递减赔偿年限)。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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