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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
(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①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②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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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第44条规定,职工被派遣至境外工作,劳动者不能参加工作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的工伤关系不会中止。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你的情况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内就可以正常理赔。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8、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9、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0、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不是在工作岗位上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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