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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工程款的事情...
合同自依法成就时则对当事人产生法定效力和约束力。对于合同约定不明或未尽事项,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并用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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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乙有责任,应与甲公司就丙方的赔偿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理由为:包工头乙为雇主,其应对丙承担雇主责任。而甲方违法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应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怎么出的事是意外还是没有做好安保的工作签的什么合同加工承揽还是劳务伤势如何
1.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1)分包商应承担并履行与分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规定承包商的所有义务和责任。(2)不论是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还是业主选定的指定分包商,均不允许与业主有任何私下约定。(3)为了约束分包商忠实履行合同义务,承包商可以要求分包商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4)没有征得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出去。但分包合同条件也明确规定,属于提供劳务和按合同规定打分标准采购材料的分包行为,可以不经过承包商批准。2.保护分包商合法权益的规定(1)任何不应由分包商承担责任事件导致竣工期限延长、施工成本的增加和修复缺陷的费用,均应由承包商给予补偿。(2)承包商应保障分包商免于承担非分包商责任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保障程度应与业主按主合同保障承包商的程度相类似(但不超过此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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