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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的,以夫妻一方名义登记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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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父母出资,以子女名义购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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