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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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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离婚财产分割中需注意事项庭审中查明,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于结婚登记前三天由李某出面购买了位于津市市某小区的房屋,首付款37800元中杨某父亲出资8000元,李某母亲出资30000元。婚后原、被告以该房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贷款付清剩余房款,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所有人为被告李某。现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对该房产的归属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该案的承办法官认为,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现查明原、被告诉争的房屋首付款有双方父母的出资,剩余款项的履行义务亦是在婚后,故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原告未主张房屋所有权,因此该房由被告居住并归被告所有为宜,但被告应支付给原告房屋折价补偿款中应考虑到婚前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故法院最后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被告李某给付原告房屋折价补偿款7万余元,于判决生效后90天内一次性付清。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归子女所有,不予分割。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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