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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司法实践中行政复议可以直接变更行政行为的情形是: (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二)...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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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行政诉讼这个问题的解答还得从两者的区别来说:1、审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 3、程序不同。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一般是书面审,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举行听证或当面听取有关人员意见。而行政诉讼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均可公开审理,且具有交换证据、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 行政复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行政复议结论的决定权由行政机关层级审批,行政首长最终决定。而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制。 4、结案方式不同。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5、审理的内容不同。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适当性,并可依法作出复议决定。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虽也对适当性进行审查,但一般不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作出裁决。 6、行政复议不收费,行政诉讼收费。
行政复议:对行政部门的裁定处罚等不满的,可以向其上级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就是要求2个都是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诉讼:对于复议仍不满,或者也可以不通过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执法部门的,就是行政诉讼再审?再度复议?一般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复议仍不满的,可以向更高级的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上诉:一审判决败诉的,可以通过二审上诉,二审一般是终审。
⒈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⒉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⒊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⒋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单位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⒌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⒍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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