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应当...
一、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具体来说,胁从犯具有以下特征: 1、客观上实施了犯罪行为。 2、在主观上明知自己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胁从犯,是指被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所谓“被迫参加犯罪”,是指因受到威胁强迫而参加犯罪。被胁迫者参加犯罪虽然不是出于自愿,但是其行为仍受意识控制的,所以仍对其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胁从犯,根据《》第28条规定,应当考虑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威胁从犯,必须根据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在胁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1)中国刑法对胁从犯采取必减主义。也就是说,威胁从犯应该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不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2)威胁从犯应该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应该根据其犯罪情节具体确定。犯罪包括被胁迫的程度,对危害结果的作用大小,罪后表现等因素,应具体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