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原来的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不过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1、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公司应当自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被收购后的债权债务应该由新公司继承,原来的债权人及债务人不变。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子公司有独立法人地位,在公司清算中应清偿的债务,收回公司的债权。如果清算中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进入破产程序。如果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公司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没有收回的债权可以转由享有。
1、收购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在收购前和债权人谈,达成协议以降低负债金额,如果原公司已经要到了破产的地步这个协议对双方都有利。 2、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为了维护收购公司最大的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这个是可以约定处理的。如果真的发生了对外债务,是需要公司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根据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