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市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缴纳所得税;(四)在上海被聘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并对应专业和工种;(五)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一、办事条件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对象必须是非农业户口,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与外地所在地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六年以上),配偶、子女在沪,单身一人在外地工作的。2、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的职工,已丧偶或大龄未婚的。3、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现已离婚的职工,若离婚后独身三年以上,且子女已回沪入户,本人在当地生活或上海家庭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照顾回沪。4、老人在沪无子女且无成年第三代照顾的,可允许外地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一人来沪照顾老人。无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的,可酌情照顾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子女(或一对夫妻)回沪。二、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1)外省市县以上劳动部门发的职工调动联系函、表;(2)由公安部门提供的本人、在沪家庭户口本或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3)上海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提供单位上月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复印件);(4)在沪入户地址房票本(原件、复印件)、户主同意接收入户证明;(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子女户籍情况证明(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复印件);(6)夫妻双方提交申请报告;(7)调动者为沪籍职工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从上海迁往外地的户籍资料证明;(8)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在沪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沪籍职工的证明等;(9)其他所需材料。
一、办事条件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工作的对象必须是非农业户口,身体无严重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与外地所在地工作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不含乡镇企业职工),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六年以上),配偶、子女在沪,单身一人在外地工作的。2、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的职工,已丧偶或大龄未婚的。3、原户口从上海迁出,现已离婚的职工,若离婚后独身三年以上,且子女已回沪入户,本人在当地生活或上海家庭确有困难的,可酌情照顾回沪。4、老人在沪无子女且无成年第三代照顾的,可允许外地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一人来沪照顾老人。无未婚子女或成年第三代的,可酌情照顾一名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子女(或一对夫妻)回沪。二、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1)外省市县以上劳动部门发的职工调动联系函、表;(2)由公安部门提供的本人、在沪家庭户口本或户籍资料(原件、复印件);(3)上海接收单位同意接收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提供单位上月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复印件);(4)在沪入户地址房票本(原件、复印件)、户主同意接收入户证明;(5)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复印件)、子女户籍情况证明(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复印件);(6)夫妻双方提交申请报告;(7)调动者为沪籍职工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从上海迁往外地的户籍资料证明;(8)街道办事处提供的在沪家庭困难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沪籍职工的证明等;(9)其他所需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1,409人已浏览
494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