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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签订不成立时定金怎么办

2021-11-0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给买受人。现在很多买家认为,如果不签订购房合同,就意味着违约不能还押金,所以违心与开发商签订了对自己非常不利的购房合同。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其次,无论是一手房买卖还是二手房转让,都要遵循合同精神,一切以合同约定为准;最后,房地产市场运作复杂,涉及法律法规多。买房时,应向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人士求助,不仅要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寻求保护,还要在签订合同和协商过程中防范风险。

相关法规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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