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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又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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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由于一些原因,行政机关没有及时的将这个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而导致了后续再交罚款,或者是接受其他处理的时候延长的期限,导致当事人的权益受损的话,此时应当怎么办?这个责任到底在谁呢? 2.我国的行政管理有关决定明确规定着,在行政处罚之后,应当把决定书直接就交给当事人,并且予以告知其内容。如果没有办法当场交给当事人的话,在七天之内要通过各种办法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期限为七天。 3.如果当事人不在该省市的话,距离比较远,这个时候就没有办法送达到当事人的手中,就可以通过邮寄的方法来送达。由于邮寄所花费的时间较长,所以有15日的期限,只要在15日期限内送达的,都可以认定为送到当事人的手中。当然当事人必须要有一个送达回证来证明自己收到了决定书。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关于行政复议多少天给回复是这样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1)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是6个月。综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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