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
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也会留案底的。 免于刑事处罚不等于没有犯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法解决劳动纠纷或其它纠纷属于企业生存发展中的正常法律行为,不会有什么的不利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
按照《党章》规定,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因此,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党组织要根据处罚原因和违法的具体情节确定能否入党,如果情节严重的,要经过长期考验,如果本人工作表现积极,入党动机端正,本人提出入党的,可予以吸收入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4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