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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其实就是夫妻双方的当事人通过协商后决定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且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分割都达成一致同意之后签署的意见,离婚协...
1、没有结婚证一般是不能办离婚的,以内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必须要双方的结婚证,证明二者之间存在婚姻关系。 2、如果没有结婚证的,应当先去补办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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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当然就不存在什么结婚不结婚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离婚和不离婚的问题。但是如果你是登记了,但是找不到结婚证了或者结婚证损毁了,你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然后你再去和你对象协商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不过我还是说一句,如果你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久不存在什么离婚不离婚,也就是个同居关系,你们自行解除就行,你只能要求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
你们先前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没有办理正规的离婚手续,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更谈不上所谓的秘密离婚。如果你们在1994年以前领过结婚证,那么属于婚姻关系,并且一直没有离婚;如果你们1994年之前没有领结婚证,但是今年补办了结婚证,那么属于夫妻关系,夫妻关系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时。
无效。如果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当然就不存在什么结婚不结婚的问题,也没有什么离婚和不离婚的问题。离婚协议说自然也无效。但是如果是登记了,但是找不到结婚证了或者结婚证损毁了,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然后你再去和你对象协商离婚协议,协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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