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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是不能的: 1、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该村的,就不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一般不能参与户口所在村的利益分配(包括承包集体土...
1,如果当事人是现役的中级士官的,可以享受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2,如果已经退役而户口又不是原籍的农业户口的,就不能再享受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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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租赁,但是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租赁。 因为我国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出租行为是严格限制的,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租用集体土地的,也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土地租赁年限届满后,租赁土地使用权终止。 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租用土地应当严格依照上述程序办理手续,否则承租权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对集体土地住房能否买卖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实践中,农村房屋可以买卖的,但只能是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可以由同村村民之间进行交易,所以农村房屋可以在同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前夫的户口所在村集体的,就是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面员,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2,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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