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行使先诉抗辩权后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行使了先诉抗辩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种: 1、保证债务可能得以消灭。因为债权人向债务人先...
一、什么是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合同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后履行义务人出现一定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这些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但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人毕竟是应先给付义务人,其行使不安抗辩权有一个具体的过程,且这一过程中存在着法律风险。该过程大致为:在发现后给付义务人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并有确切证据证明时,先给付义务人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应及时通知对方。如果对方提供了适当担保或者恢复了履行能力,先给付义务人应立即恢复履行。只有在对方既不适当提供担保,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的,先给付义务人才能解除合同。应当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先给付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即承担的风险包括:对后给付义务人有法定情形负证明责任;不能证明的,中止履行的先给付义务人负有违约责任;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时,先给付义务人不恢复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不同抗辩权行使条件不同,具体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 (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须相对人有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 二、先履行抗辩权: (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 (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既包括先履行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未予履行的状态,又包含先履行一方于履行期限届满时尚未履行的状态。 三、不安抗辩权: (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 (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如果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不得行使不安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