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事绍兴黄酒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地理标志产品绍兴酒酿制中添加工业酶制剂的; (二)冒用或者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三)...
食盐生产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液体盐(含天然卤水)作为食盐销售; (二)将工业用盐和其他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 (三)将利用盐土、硝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保险等事项;(二)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四)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要求;(五)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后提出赔偿要求;(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技能;(八)获得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的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九)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接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在石家庄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失效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件; (二)非法出租、出借、转让涂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证件和专用发票; (三)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强行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行; (五)得知乘客去向拒绝载客或无正当理由中断载客服务的拒载行为; (六)有计价器不使用或利用计价器作弊乱收费; (七)超越经营许可范围驻地营运。 风险提示:非法出租、出借、转让、涂改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证件和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 1、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收回服务监督卡,二年内不得从事出租汽车经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9人已浏览
2,253人已浏览
9,276人已浏览
1,0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