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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产权是夫妻共有财产分得的5%加其应分得你父亲的遗产1%(你父亲有4个子女加上你母亲更5人,平分每人1%),加她可以从你弟弟处可分得的...
婚后成立公司那么该股权为夫妻共有 其实转让给弟弟和你的股权在程序上都是有问题的尤其是弟弟他们间存在恶意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也没有登记所以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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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有兄弟四人,老大在家务农,其他兄弟三人在外务工。为了避免土地撂荒,兄弟三人将12亩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承包权转包给大哥,这样既能使土地不至荒芜,还能帮助大哥扩大生产规模,自己也能赚点转包费用。2000年,这样“三利双赢”的好主意在当地村委会的见证下,兄弟四人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合同约定,三人分别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大哥,转包期限从2000年12月底至土地承包期限满,即2029年12月底,转包费用为每亩人民币30元,一年结算一次,转包期间的农业税由大哥负担。 2003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陆续出台,特别是2004年浙江省逐步取消农业税后又实行了农业补贴,土地转包的市场价格水涨船高。兄弟三人看着村里的其他人把土地转包后都受益颇丰,心里十分着急。2004年起,兄弟三人多次找到大哥协商,要求适当提高土地转包费,但都被大哥拒绝。2011年初,兄弟三人再次与大哥协商被拒绝后,将大哥告上法院,要求变更合同,将土地转包费提高至每亩500元,并要求大哥赔偿2005年至2010年的经济损失共计23000余元。理由是双方订立转包合同的客观基础或环境因农业税费的免除发生了巨大变化,若仍然以原转包价格履行合同,则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大哥和三个弟弟订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合法有效,由于双方订立的转包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双方应当预见土地转包市场的价格会发生变化,承包费的市场价格上升是正常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结果。双方未约定可调价格为兄弟三人履行合同的商业风险,并非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由于没有事实和法律证据,法院驳回了兄弟三人的诉讼请求。 同时,区法院为了尽可能消除兄弟四人的矛盾,多次做四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四兄弟握手言和。
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你是有法定继承权的。在法律上称之为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你继承的是你父亲的份额,而你父亲跟他的兄弟继承遗产是平均分割的。
不可以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1、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予,父母离婚时不会分割这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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