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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置用房如何办理产权证

2021-11-01
1、拆迁户需持拆迁协议、结算单、发票、原房产证到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出具契税减免单;到房地产交易核心档案室出具注销证明;2、产权人持(夫妻)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核心房地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拆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档案注销证明;3、产权人(夫妻)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房地产销售发票证明联;契税完税凭证证明联(契税免税证明);共维基金发票证明联;其他必要信息)。四、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需提交下列材料:1、安置房产证(收原件);2、被拆迁房产证(收原件);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拆迁安置证明(收原件);4、查档证明(收原件);5、被拆迁人身份证;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收原件);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9、增加安置面积的,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10.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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