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应急周转金制度,用于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农民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依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农民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向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鼓励机构、社会团体、其他培训机构以及个人开展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对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估机制,根据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给予补贴。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有工资性收入的劳动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2人已浏览
262人已浏览
288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