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因为独生子女证制度已经废除,无法申请办理,而且孩子超过16岁就算条件符合也是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相关优惠待遇的。独生子女证领取条件:自愿...
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但一直未领取相关费用,可能无法申请补领。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公民在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应及时到计生部门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将无法享受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将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将发放30元。不同地区的发放标准有所不同,这涉及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申领条件: 1. 双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且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的,可以向双方任意一方单位(无单位的向户籍地)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 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 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 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两个以上子女,只存活一个未超过18周岁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4. 再婚夫妻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单方申领,用各自对方小孩的名字; 5.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 单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 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2. 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 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扶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四)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 1. 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1. 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2. 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 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4. 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 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前款1项、第3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
申领条件: 1、依法登记结婚; 2、上海户籍; 3、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或收养一个子女; 4、自愿不再生育或收养; 5、其子女未满16周岁。申领资料:1、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3、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4、户籍证明,例如户口本;5、婚姻状况证明,例如结婚证; 6、已有子女状况生命; 7、子女户籍证明; 8、子女出生证或收养证明; 9、受委托人证明、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申领流程:申请人向本人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应当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则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是可以再办的。凡是在2015年12月31号前,当然包括12月31号当天出生的独生子女,母亲在育龄期的,就是49周岁以内的、不再生育的,可在所在的乡镇计生办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生二胎。从申请再生育之日起,就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带来的一切奖励优惠待遇,并要注销这个证,原来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第一,是独生子女保健费。从2009年开始,对1995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出生的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员工的独生子女,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可享受10块钱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对于有单位的,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全额发放。 第二,就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他们的计划生育奖励是分两个阶段。2014年10月1日以前退休的,按每月加发基本工资的5%,随工资一起发放。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是不再随工资加发5%发放,而是一次性发放退休补贴。 第三项奖励是针对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它是在对象办理退休手续之后一次性发放3500元奖励。 第四,是对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女父母,女方达到55岁,男方60岁,也是一次性发放3500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53人已浏览
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