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典当行的服务对象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
典当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服务群众、发展经济为宗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典当行以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贷款业务为限,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商品寄售、零售以及旧物收购;(二)吸收存款、集资和资金拆借;(三)信用贷款和担保;(四)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典当行撤销或合并,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原审批机关审批后,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契约关系,缴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申请设立典当行,必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分行批准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5人已浏览
4,544人已浏览
1,398人已浏览
7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