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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各地调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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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育津贴享受几个月的具体解释如下: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参见完整资料play.asp id=642
一般从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条因工致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 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自职工死亡当月起计发,其供养亲属抚恤金自职工死亡的次月起计发。 通过学习了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工伤伤残津贴发放年限是多久,就是根据工伤的鉴定等级来判定的,如果说是五级那么赔偿的金额就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不同等级,不同待遇,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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