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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累计缴纳年限可以累计。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
失业保险金可以累计。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不足一年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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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累积。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者的累计支付年数和年龄决定,在同一支付年数下,失业保险金的支付基准随着申请人的年龄增加而增加的失业者没有申请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之后申请的失业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再次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支付时间可以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上次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再就业后不到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和上次失业保险金的期间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可以累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根据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广州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前未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重新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新就业前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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