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协助执行程序中应送达的文书有哪些?

2022-11-01
人民法院才能采取执行措施,采取执行措施应当制作一个裁定书,再一次送达被执行人。从这一点来看我国的法律脾气真好!这样的事实也证明了“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的效力不如一个执行程序的通知书,通知书又不如执行程序的裁定书,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被执行程序作废,执行程序指定的时间有效实际不是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是执行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通知,执行程序为什么不在判决书确定的时间内去执行,他还怎么再去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义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生效法律文书就是判决书,判决书已经明确确定了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期限,而还要重新指定新的执行时间。在实际案例中,被执行人不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把执行“判决书”变成了执行“执行通知”的规定实在不可取,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程序重新责令其在新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支持义务人故意违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时间,已经触犯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的义务人,而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这是执行程序支持义务人违法,实际是在违法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官找到义务人,却只能送一个通知,是对判决书的一种藐视。执行程序的本意是执行判决生效的法律文书而不应该是执行什么通知书。执行程序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判决书的规定。先发个执行通知书给义务人,让义务人再按照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履行义务,再次提醒义务人你该继续想办法躲债。若义务人还是没履行通知义务。这样的法律程序怎么能不造就当前法院的执行难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