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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场地、厂房的用人单位的经营者逃匿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处理垫付临时生活费及追偿等事宜。...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前,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采取逃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支付工资义务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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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实行专户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建设项目工程款中的劳动者工资与其他款项分开银行账户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提取现金。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对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比例和支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足额拨付到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按月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足额拨付到分包单位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劳动者工资总额的,开户单位应当按时补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可以注销,账户内余额归开户单位所有。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未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二)未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未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未如实编制工资支付台账的;(五)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其工资清单的。
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看护假、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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