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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通常以促进股份流通为目的进行转让,相比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转让自由度更高。但是,股份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自己的股份呢?根据《公司法》第142条规定,股份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股份公司可以收购自己的股份。这些情况包括: 1.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如果公司要减少注册资本并收购股份,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否则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如果公司要给员工激励并收购股份,收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此外,公司也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的权利标的。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股份公司收购股份的规定非常严格,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应随意进行收购。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和股东属于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不对股东个人债务负责,股东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法院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合同纠纷能否执行股东要看股东对此合同纠纷是否要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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