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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适用房条件:1、北京市规定申请经适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因此的家庭成员包括和爱人,如果有未成年子女,也可以进入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符合4项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1.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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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现在已经取消单独办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了2现在北京统一办理保障房的申请。保障房包含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种保障房。3领取申请表格请去你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有专人负责。4按你递交的材料审核后,你材料若满足经济适用房标准则经济适用房有房源时会通知你摇号或者分配,没有则一直等待。比如你满足经济适用房条件,则基本上就满足所有保障房条件,那个有房源时会通知摇号或者分配,你可以随意选择或者只等经济适用房有房时在选择。5至于申请和你递交的材料的标准,在你领取保障房表格时专人会给你讲解你所需要办理申请提供的标准及所需材料。你准备好后去社区居会进行递交材料,这基本算是初审了,只要发给你表格就代表你基本符合标准才会给你申请表格,如果不符合标准申请表格都不会给你的。6社区居委会收到你递交的保障房申请表格和材料后会递交各区县统一汇总并且办理正式审核和备案工作,一般1到3个月就可以审核备案通过。剩下的就是漫长的等待了。总结基本上你去社区领取表格后,7天准备好材料(有的人3天就准备好了,我只是预计个时间)居委会递交区里材料3个工作日或者指定每周那个时间,区里审核并且备案公示1到3个月。所需时间基本可以算作从你申请到备案通过1到3个月时间。在这期间没有人**通知基本就是审核没问题。你放心房子不可能那么快就通知你。经济适用房申请等上2到3年很正常。5到6年还没中签的有的是。重要的是你心态。另外你申请期间,如果结婚,离婚,生孩子,工资等你与你原来递交的材料有变化是必须及时进行材料变更否则将来复查或审查时会被刷下来的。
看你的总体条件,经济适用房是便宜,但是你不符合这个的条件,所以就不用考虑了!两限房的话,就要看你是不是独生子女了,如果是,可以带父母申请,如果不是,那两限房你也还得等结婚或者30岁以后再考虑了!假设你是独生子女,家庭总资产什么的也满足条件,那就尽快拿着你的身份证跟户口本去你户口所在街道领取申请表格,具体需要什么材料他们会详细的告诉你的,至于你问能不能在西城区买房,这个就别想了,西城区怎么可能有两限房卖呢?城四区的人都是靠别的区建房支援的呀!建议你尽快去领表,别的事就顺理成章了,哦%7E
5年内经适房转让须由政府回购夫妻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显然,作为一种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否能够直接上市交易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在这一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经济适用房仅仅拥有“有限产权”的本质。仅仅拥有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租、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营业或办公场所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草案规定。在这次草案中,关于经济适用住房进行了明确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下同)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申请由政府回购,经批准后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进行回购。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可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统筹安排作廉租住房房源,也可安排由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购买。过户后经适房产权性质不变草案规定,“因离婚需转移房屋产权至其中一方的,离婚双方应就产权转移事项达成书面协议或由公证部门公证。经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后允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将从原房屋所有权证取得之日起计算。”而如果一旦离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经济适用住房应由政府回购,离婚双方若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可再另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此之外,因继承需要转移房屋产权的,原则上其经济适用住房应交由政府回购,而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须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受让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的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经济适用住房产权性质不变。“受让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的,转让人可以申请政府回购,也可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补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补足差价上市而对于那些购房时间超过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拥有者而言,经济适用房上市则相对灵活。根据草案规定,“购得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通过申请政府回购的方式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也可由购房人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差价补足差价款后,由房屋权属登记部门重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取得完全产权。”作为消费者最关心的普通商品房标准如何界定上,草案明确规定“普通商品房价格参照长沙市普通商品房交易指导价执行,长沙市普通商品房交易指导价由市房产局会同市物价局调查测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同时,在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问题上,也将按照“届时同类地段、同结构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确定,折旧按每年扣减1%计算”。而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回购的,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下达《长沙市政府回购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迁出期限为3个月。长沙市住房工作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次新规定下发前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不满5年的产权限制期限内,其上市交易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已满5年的,在按原购房总价款的20%向政府补交原减免的土地收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款项后允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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