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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
1、量刑步骤: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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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律师研究全案证据后才能找到足够多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无罪理据或者二十几个从宽情节要逐一核对、以争取好的处理结果或者刑期。全案证据上百页,现在没办法判断。
搜查刑事案件的程序: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搜查的对象,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的日的是发现和收集有关犯罪的证据,查获隐藏的犯罪嫌疑人。因此,不能为了其他目的而滥用搜查措施。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明,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具公安机关的搜查证明。人民检察院的搜查证明应当由检察长出具。但调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时,如有紧急情况,也可以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在调查实践中,这里提到的紧急情况是指:(1、自杀器具;(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3)可能丢弃或转移犯罪证据;(4)可能隐藏其他嫌疑人。在这些紧急情况下,没有时间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允许使用拘留证、逮捕证进行搜查。4、搜查时,应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妇女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时,被搜查人的财产不得无故损坏。搜查中发现的与案件无关的个人私生活不得泄露.搜查情况应写成笔录,由调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签字或盖章。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逃跑或者拒绝签字盖章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搜查犯罪嫌疑人、可能隐藏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所等相关场所。第一百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第一百三十八条 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明。在执行逮捕和拘留时,如果发生紧急情况,也可以搜查证进行搜查。第一百三十九条 搜查时,应有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妇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在逃或拒绝签字盖章,应在笔录上注明。
刑事案件申诉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 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 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树立法律威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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