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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小区的公共停车位不合理。 除了产权车位外,物业租售小区公摊车位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公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人防车位的产权不属于物业,物...
《》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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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收取小区空地停车费应承担相应责任,为了更好的理解,以案例为例:。
要看具体部位,属于审批的停车位或者开发商的专用部位停车场地,收费是合理的。如果属于小区公共部位,收费是不合理的。但说回来了,尽管在公共部位停车不应当收费,但仍然需要人管理的,否则无序停车会造成小区无法生活,那么物业收一些停车管理服务费,好像也在情理之中。所以这个问题实际中一直没有得到处理,就是这个原因。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业主的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租给本区域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建设单位依法取得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方能出售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本区域全体业主,并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拟出售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出售价格。拟出售车位、车库数量少于本区域房屋套数时,每户业主只能购买一个车位、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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