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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船舶未按照规定保存污染物接收证明的;(二)船舶油料供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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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法中规定的违法种类由旧法的73项上升到238项。该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机动船舶的违法人员,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明文规定:船长、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具体对于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认定的相关内容,可以参考上述内容。 据了解,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船舶的违法人员,海事部门除依法对其进行罚款外,还有可能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使其面临更为严厉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证明文件的;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情节严重的,也可处以行政拘留。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2,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等级、职务资格、航区相同的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第五十二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适任证书、特免证明、承认签证的,由签发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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