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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货物不合格,拒绝付款是可以的,因为双方在进行货物购买的时候,肯定是有一份买卖的合同的,而这个合同当中最主要需要履行的就是交付一个合格的...
按照法律规定对方不履行合同的方法是: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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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情况下可以。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当事人不按合同付款的,另一方可以催告其付款,如果经过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对方还不付款的,则付款义务人就构成了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另一方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然后终止履行合同。
货物质量不合格买方可以拒绝付款,但是买方接受货物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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