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出租的房屋漏水一般由出租人来负责。但因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不能请求出租人维修,应当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
房屋租赁物业费原则上由业主,即房东支付;但房东与租客有特殊约定的,按双方约定缴纳物业费,双方可以约定租客缴纳物业费。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归责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对于损坏不承担责任。出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的损坏,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归责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对于损坏不承担责任。出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的损坏,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物业公司无权出租业主的房屋,如果已经出租,收益应当归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