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按照我国《》的规定,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第一,须有原与新债务人之间达成的债务移转合同;第二,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即原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移债权的条件: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就此定有承担合同,也不发生效力。但就效力存在瑕疵的债务,在一定情形之下仍然可以成立债务承担。将来发生的债务,也可以设立债务承担,只是要等到该债务成立时才发生转移的效果。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有第三人承担。(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不具有可转移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司法实务中通常认为下列债务不具有可转让性: 1、性质上不可转移的债务,它往往是指与特定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特定债务人亲自履行,因而不得转让;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3、合同中的不作为义务(三)形式要件依据《》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
债权转让要想成立,其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存在。 其次,转让的债权还需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不得转让的债权,民法典明确规定如下三种情况不得转让债权: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是从合同,由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是从权利,从权利只能随主权利一同转移,因此,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有两种情况:其一是禁止性约定,即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转让;其二是限制性约定,即对转让规定了条件或期限等,在条件未满足或期限未届至时,不得转让。例如,合同中规定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另一方同意,则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例如,涉及国家专卖产品的合同,有关方面就不能将涉及专卖产品的债权转让。 最后,债权转让还需要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